作品著作權登記
發佈時間: 2012-11-16 來源:
一、作品著作權登記流程圖

二、所需材料
1、填寫《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點擊下載/ckfinder/userfiles/files/%e4%bd%9c%e5%93%81%e8%91%97%e4%bd%9c%e6 %9d%83%e7%99%bb%e8%ae%b0%e7%94%b3%e8%af%b7%e8%a1%a8(2).doc
1、填寫《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點擊下載/ckfinder/userfiles/files/%e4%bd%9c%e5%93%81%e8%91%97%e4%bd%9c%e6 %9d%83%e7%99%bb%e8%ae%b0%e7%94%b3%e8%af%b7%e8%a1%a8(2).doc
2、撰寫《作品說明書》(規範格式點擊下載)/ckfinder/userfiles/files/%e4%bd%9c%e5%93%81%e8%af%b4%e6%98%8e%e4%b9%a6 %e6%a0%bc%e5%bc%8f.doc
3、著作權登記代理委託書(中心提供)
4、權利保證書(中心提供)
5、法人創作說明(中心提供)
6、委託代理協議書
7、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或身份證複印件。
三、常見問題解答
一、什麼是作品?
我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制的智力創造成果。作品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獨創性,即作品必須是由作者通過獨立構思和創作而產生。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2)可複制性,即指可以通過印刷、複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反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多份,但無論採用什麼複製方式以及復制多少作品,均不會改變作品的內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應當以法律所允許的客觀形式表現出來。公民從事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二、哪些作品可申請登記?
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各類作品均可申請登記。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作品。
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的規定,上述作品的含義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小說、詩詞、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
(3)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
(4)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藝作品,是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
(7)雜技藝術作品,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
(8)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9)建築作品,是指以建築物或者構築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
(10)攝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質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
(11)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指攝製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借助適當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
(12)圖形作品,是指為施工、生產繪製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以及反映地理現象、說明事物原理或者結構的地圖、示意圖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為展示、試驗或者觀測等用途,根據物體的形狀和結構,按照一定比例製成的立體作品。
三、哪些作品不能申請登記?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3)時事新聞;
(4)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過保護期限的作品。
四、誰能申請作品登記?
(1)作者,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其他著作權人,包括通過轉讓、承受、繼承等繼受取得著作權的權利人。
申請人可直接申請登記或委託代理人辦理申請。
五、如何申請作品著作權登記?
作者、其他著作權人或其代理人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著作權登記部提交登記申請材料並繳納相應費用後,經登記機構受理、審查,對符合登記要求,申請材料齊備的發放著作權登記證書。
六、作品著作權登記的辦理時限有多長?
普通件自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七、申請作品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申請審批流程分為受理、審查、登記三個階段
我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制的智力創造成果。作品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獨創性,即作品必須是由作者通過獨立構思和創作而產生。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2)可複制性,即指可以通過印刷、複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反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多份,但無論採用什麼複製方式以及復制多少作品,均不會改變作品的內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應當以法律所允許的客觀形式表現出來。公民從事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二、哪些作品可申請登記?
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各類作品均可申請登記。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作品。
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的規定,上述作品的含義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小說、詩詞、散文、論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
(3)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
(4)戲劇作品,是指話劇、歌劇、地方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藝作品,是指相聲、快書、大鼓、評書等以說唱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過連續的動作、姿勢、表情等表現思想情感的作品;
(7)雜技藝術作品,是指雜技、魔術、馬戲等通過形體動作和技巧表現的作品;
(8)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9)建築作品,是指以建築物或者構築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
(10)攝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質上記錄客觀物體形象的藝術作品;
(11)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是指攝製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借助適當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
(12)圖形作品,是指為施工、生產繪製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以及反映地理現象、說明事物原理或者結構的地圖、示意圖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為展示、試驗或者觀測等用途,根據物體的形狀和結構,按照一定比例製成的立體作品。
三、哪些作品不能申請登記?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3)時事新聞;
(4)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過保護期限的作品。
四、誰能申請作品登記?
(1)作者,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其他著作權人,包括通過轉讓、承受、繼承等繼受取得著作權的權利人。
申請人可直接申請登記或委託代理人辦理申請。
五、如何申請作品著作權登記?
作者、其他著作權人或其代理人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著作權登記部提交登記申請材料並繳納相應費用後,經登記機構受理、審查,對符合登記要求,申請材料齊備的發放著作權登記證書。
六、作品著作權登記的辦理時限有多長?
普通件自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七、申請作品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申請審批流程分為受理、審查、登記三個階段
八、哪些情況 下申請辦理變更補充登記?
(1)申請人名稱、地址變更;
(2)作品名稱變更;
(3)申請登記材料填寫錯誤。
上述情況辦理變更登記。作品內容變化或增加時辦理補充登記。
九、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作品著作權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變更或補充的作品樣本;
(4)變更的證明材料;
(5)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申請人出具的授權書;
(6)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變更補充登記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十、撤銷登記的情形有哪些?
(1)登記後發現屬於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2)超過著作權保護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4)登記後發現與事實不相符的;
(5 )申請人申請撤銷原作品登記的;
(6)登記後發現是重複登記的。
十一、撤銷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作品著作權撤銷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申請人出具的授權書;
(4)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5)其他證明材料。
撤銷登記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十二、什麼情況下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申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後至登記申請批准之前,可以隨時請求撤回申請。
十三、撤回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作品著作權撤回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申請人出具的授權書;
(4)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5)其他材料。
撤回登記的,登記費不予退回。
(1)申請人名稱、地址變更;
(2)作品名稱變更;
(3)申請登記材料填寫錯誤。
上述情況辦理變更登記。作品內容變化或增加時辦理補充登記。
九、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作品著作權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變更或補充的作品樣本;
(4)變更的證明材料;
(5)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申請人出具的授權書;
(6)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變更補充登記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十、撤銷登記的情形有哪些?
(1)登記後發現屬於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2)超過著作權保護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4)登記後發現與事實不相符的;
(5 )申請人申請撤銷原作品登記的;
(6)登記後發現是重複登記的。
十一、撤銷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作品著作權撤銷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申請人出具的授權書;
(4)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5)其他證明材料。
撤銷登記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十二、什麼情況下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申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後至登記申請批准之前,可以隨時請求撤回申請。
十三、撤回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作品著作權撤回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申請人出具的授權書;
(4)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5)其他材料。
撤回登記的,登記費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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